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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高职院校单招考试计划有哪些。2023年黑龙江高职院校都有哪些。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黑龙江高职院校单招考试计划三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2023年黑龙江高职院校单招考试计划

单招考试科目: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文化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

1、考试形式:

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

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

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试卷分为试卷Ⅰ、试卷Ⅱ两部分。试卷Ⅰ为选择题,试卷Ⅱ为非选择题。

2、科目分值:

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满分1000分。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3、考试时长: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分钟)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考试时间(分钟):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

第二篇: 2023年黑龙江高职院校单招考试计划

1、从历年单招考试的试卷看来,总体比高考要简单很多,但考试形式与内容却不同以高考,并不能仅仅看文化成绩,而是应该将文化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英语对话成绩综合来看。

此外,单招是否容易考上还取决于当年的报考人数,比如说,某学校的电子专业只招收500人,而报考的却有3000人,自然竞争会很大,也就比较难考;在选择专业时,也不能只是盯着热门专业,因为往往热门专业都会很吃香,竞争太大,如果成绩比较好,自然问题不大,但若是成绩确实相对较差,那么报考这类热门专业就会比较紧张,考上的几率相对较小。

2、高职单招考试比高考简单的多,比会考难,按照往年的难度系数比例是70%简单题+20%中等题+10%难题。虽然高职单招考试难度还不算大,但是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了解高职单招,知道高职单招对一部分学生是一种上大学的便捷通道,所以竞争一年比一年大。

高职单招由于这个考试主要以考专业技术内容为主,对于中专(含职业高中、中职、技校)阶段主要学技术的考生来说,考试更容易一些,所以这种高考报名人数多,竞争激烈。

第三篇: 2023年黑龙江高职院校单招考试计划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将于2023年3月13日至4月12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更顺利地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

二、招生计划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于2023年3月13日公布招生计划;于2023年4月3日,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剩余招生计划。

三、招生章程

考生可通过各院校官方网站查询招生章程。

四、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开始,2023年3月17日15:00截止。

2.填报方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五、测试及录取

1.时间要求。2023年3月26日至4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线下综合测试和院校预录取。

第一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3月26日(周日)各院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并在3月31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4月5日前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提交入学申请,并按照院校招章程要求参加该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有剩余招计划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成绩互认及预录取。并在4月12日前,公布参加本校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2.其它要求。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是已被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4月份各市()招考机构组织的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四是考生须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得替考。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各招生院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在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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