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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汇编4篇,欢迎品鉴!

【篇1】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2012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定于2012年8月1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和督导室工作人员共4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在职教师,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江苏省。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16日(9:0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人事科(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0号楼)。

(3)联系电话:0512-85182102。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下载并填写《2012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原件。

(2)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合格者直接进入笔试或面试。

(3)区人社部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进行替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3、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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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笔试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简介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时,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申请,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和报名现场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日上午12:0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网上和报名现场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8月3日上午8:30~11:30,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素质,报考考生笔试、面试等考试(测试)成绩低于笔试、面试设定总成绩6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高新区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1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费100元/人。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篇3】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实行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标准和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12日,连云港市朐山中学。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①面试形式:以演课为主,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幼儿、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还须参加技能测试(演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②面试内容: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技能测试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情境故事为必测项目,唱歌、绘画、舞蹈(健美操)为自选项目(从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考声乐和自弹自唱;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素描和色彩;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ggxqhrss.com)和高新区教育信息网(www.jshze.com)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学校(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高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八、举报投诉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

监督电话:0518-85218879(高新区纪工委)

0518-85219780(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聘用(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岗位见《连云港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表》(选岗前公示)。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选定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在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连云港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篇4】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98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至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新区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源,即明珠街道、凤凰街道、寺巷街道、沿江街道、野徐镇)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2010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泰州户籍(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毕业生;

3、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2010至2012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2012年1月1日前纳入“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电子档案管理的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在职幼儿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高新区内幼儿园担任园长或副园长职务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所规定的.招聘要求和专业资格条件。

3、报考“小学文”、“学前教育”学科的考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教育局统一组织。

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才网、泰州晚报、高新区教育网等向社会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行政办公楼1305室(药城大道商务一号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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