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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哲学范畴词汇,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办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部门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冠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检查条例》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科室和专业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主题性教育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推进微博微信公共帐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各单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宣传部上报。

第七条讲座论坛意识形态管理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举办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第九条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校内举办讲座论坛。特殊情况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二)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部门)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主办讲座论坛的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团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由社科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和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篇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书面报市委宣传 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 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专职党务干部为成员的局意识形态领 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 2 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 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 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 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 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 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局党组书记第一 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 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 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局党组每年在局系统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 况 1 至 2 次;及时向市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 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 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局党组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 结果报市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 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 15 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 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 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 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 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 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 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 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党组 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 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 党组副书记和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负 责文秘、保密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 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 30 分钟内电话或短 信报告市委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 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

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主要管 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 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 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按规定 到市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 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 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 QQ 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 言论、图片和视频。

【篇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阆中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着力建好阵地、管好阵地、用好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在党的手中,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抓好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各部门、村居签订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书,负责对文化中心、文化橱窗、微信平台、QQ群平台、电视、局网站、老年活动中心等领域实行一对一责任制,明确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做好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意识形态管理

增强机关娱乐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我镇文化服务中心、电视、网站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坚持以党为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和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镇党员干部每月需向镇党委作一次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的报告,对发现的非正常意识形态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做相关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防止恶性思想进一步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

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纳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考核,局党组要认真履行指导、组织、协调职责,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隐患问题,随时组织检查,突出排查问题、突出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工作不力,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四】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思想工作机制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传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抓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我党的执政根基至关重要。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就要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当前,个别地方重业务、不重视意识形态,认为意识形态是看不见、莫不着的,对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还存在模糊认识。新形势下如何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基层阵地建设,牢牢掌握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权,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特别是党委、党支部书记必须精准领会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丰富内涵,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抓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的人民群众生活在社会第一线,他们的精神生活状态、文文明程度、习惯习俗信仰等,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础。当前,基层在意识形态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明确,有的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区)委和宣传部门的事,与基层工作“八竿子打不着”,认为基层工作只要干好“三农”和做好日常业务工作就可以了;有的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一件“务虚”的事,不能突出工作政绩。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不完善,组织协调、分析研判等不够常态。三是阵地管理不到位,一些门户网站功能不全、信息量少、互动性差,有的甚至成了“僵尸网站”;基层文化站、村文化室设施建设滞后、监管和使用不规范,文化功能作用发挥不大;有的农村红白喜事聘请歌舞团队演出低俗等现象时有发。四是工作创新不到位。只是平时发发文、挂挂横幅、贴贴标语等老办法,没有使用网络微博、微信等进行宣传。

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党委的主动权。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根本保证是强化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这是各基层党组织必须明确重点、破解难题,压实工作责任。要突出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抓紧抓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用十九大报告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基层党员干部头脑;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精神共识和价值认同,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积极引领社会舆论导向。突出正面宣传,讲述好故事、传播好声音,让主流思想舆论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突出抓好新媒体宣传阵,面对舆情敢于发声、及时发声、善于发声,增强舆论引导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和管理,筑牢基层基础。要认真落实党管一切的意识形态原则,要把意识形态落实到基层阵地管理之中,筑牢基层意识形态“根据地”;依法依规管好思想理论阵地、新闻舆论阵地,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注重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加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制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等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社会力量的文艺团体、民间艺人、文化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服务,牢牢掌握基层意识形态主动权。

创新思维,不断增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活力。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创新观念、举措,不断增强工作活力。一是在强化落实上动真格。为乡镇党委配备宣传委员,加强对意识形态的日常管理;加大对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宣传阵地建设等方面的财投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的情形严格追责问责。二是要在增强合力上下功夫。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治意识,坚决纠正只抓业务、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倾向;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党委领导下,宣传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三是在扩大影响上促实效。在话语体系、表达方式、传播手段等方面求新求变,以清新之风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展示社会进步的主流;大力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等媒体宣传阵地和基层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等文化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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